根据学校《关于部分科级党务干部选任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充实我院科级干部队伍力量,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干部梯队建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结合学院办学实际和工作需要,现就开展综合办主任、组织员两个科级岗位选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任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分级分类管理;
(六)民主集中制;
(七)依法依规办事。
二、选任岗位及职责
(一)综合办主任/副主任(1名)
1. 主持综合办公室工作,统筹协调学院党务、行政、人事、财务、后勤等日常管理事务;
2. 负责学院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筹备、会议记录和决议落实跟进工作;
3. 起草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规范管理各类公文、印章和档案;
4. 协调学院与学校各职能部门、其他二级学院的工作对接,保障学院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5. 负责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相关辅助工作,组织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学习和文体活动;
6. 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员(1名、正科级/副科级)
1. 协助学院党委开展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各项要求;
2. 负责学院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与程序;
3. 负责学院党组织关系转接、党员信息统计、党费收缴等日常党务工作;
4. 指导学院各党支部建设,督促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
5. 负责学院党建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上报工作,撰写党建工作相关材料;
6. 协助开展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民宗统战相关工作,配合校纪委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7. 完成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党建工作。
三、选任条件
(一)通用条件
1. 政治素质好。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积极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 业务能力强。具有胜任相应岗位的文化知识和工作经历,熟悉教育领域相关政策法规,能结合学院音乐舞蹈专业办学特色开展工作。
3. 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师生,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主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
4. 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团结同志,全局观念强。
5. 近两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岗位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要求)。
7. 党龄要求:拟任组织员,须为中共党员,且具有三年以上党龄;综合办主任岗位优先考虑中共党员。
8. 年龄要求:新提任科级干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9. 工作年限、年龄、党龄等资历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具体条件
1. 从管理类岗位提任科级干部的,应具备以下资格:
提任副科级岗位职务,应毕业参加工作试用期满后两年以上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一年以上;
提任正科级岗位职务,应在副科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2. 从专业技术岗位(不含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人员)到管理岗位担任职务的,需具备以下资格:
提任副科级岗位职务,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以上;
提任正科级岗位职务,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 破格提拔:政治过硬、群众公认度高,在工作中表现优异、事迹突出,有突出贡献的,可破格提拔,须经理事会、校党委、行政联合提名推荐。
4. 同等条件下,对高学历、高职称及具有音乐舞蹈专业相关管理工作经历的人选适度倾斜。
四、报名方式及材料要求
本次报名采用教职工自荐、学院党委推选两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时间
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16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教职工自荐
符合条件且有竞聘意愿的学院在职教职工,需在规定时限内提交书面材料,包括:
1. 《科级干部选任个人报名表》(附件2);
2. 岗位认知报告(含对岗位的理解、个人工作经历、近三年工作总结及胜任岗位的说明),字数不限,重点突出人岗适配性,需结合音乐舞蹈学院办学特色阐述;
3.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学历学位证、职称证等)。
(三)学院党委推选
学院各教研室、办公室负责人可向学院党委提名推荐人选,推荐材料包括:
1. 《科级干部提名推荐表》(附件3);
2. 推荐对象岗位认知、工作任职经历、近三年工作总结及人岗相适说明;
3. 推荐对象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学历学位证、职称证等)。
(四)材料提交要求
1. 材料装订与命名:所有纸质材料需按“报名表/推荐表→说明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含报名表/推荐表、说明材料、证明材料扫描件)需打包压缩,命名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例:“音乐舞蹈学院综合办主任-张三”)。
2. 提交方式:
电子版材料发送学院邮箱:nczydxyywdxy@yeah.net
纸质版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音乐楼430办公室。联系人:魏志伟,联系电话:13155853113。
五、选任工作程序
本次选任工作在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指导下开展,学院党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校纪委全程监督,严格按照以下程序推进:
(一)成立选任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科级党务干部选任工作小组,
组 长:刘传利 解丽
副组长:韦厚标
组 员:蔡春宝、陈礼斌 。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制定学院选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综合考察等工作,确保选任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资格审查
选任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重点核查学历学位、职称、任职经历、党龄、年龄、年度考核等情况。资格审查贯穿选任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报名资格,并及时告知本人。审查结束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并将资格审查结果报送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三)组织考察
1. 成立考察组:由选任工作小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考察组,明确考察职责和要求。
2. 考察方式:以政治标准为核心,通过组建考察组、发布预告,结合面试、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绩核查、廉洁审查等,考察组在综合分析考察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送学院党委和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四)会议研究
学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结合综合考察情况和岗位需求,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评选,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2026年1月25日前,填写《音乐舞蹈学院科级干部拟任人选登记表》(附件1),连同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复核审议。
(五)复核审议
1. 拟任人选经学校组织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专题会议复核审议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由学院党委配合学校党委组织部、校纪委受理相关意见。
2. 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发文任命,并报校理事会、党委、行政备案。
3. 新提拔科级干部岗位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胜任现有职务的,正式任职;不能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或回原岗位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隐瞒关键信息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或任职资格,情节严重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选任工作严格执行干部回避规定,工作人员需严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选任过程中的相关情况;对违反纪律的,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关于部分科级党务干部选任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教研室、办公室要认真传达学校和学院选任工作要求,鼓励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参与自荐或推荐,确保选任工作有序推进。
(二)坚持原则,公平公正:选任工作小组和考察组成员要严格遵守选任原则和程序,客观公正地开展资格审查、考察和评选工作,坚决杜绝拉票、贿选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加强监督,全程公开:选任工作接受全校教职工和学生的监督,确保选任过程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四)未尽事宜由音乐舞蹈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附件:1.
附件1音乐舞蹈学院科级干部拟任人选登记表.docx
中共南昌职业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委员会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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