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通知,并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学院评选2025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牵头,音乐舞蹈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班级辅导员共同参与评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督 导:孟祥霞
组 长:解丽
常务副组长:刘传利、韦厚标
副组长:蔡春宝、陈礼斌
办公室主任:李淼
成 员:杨树仁、龚海燕、熊壮壮、吕倩、田姚慧、栾旭、王蒙娜、罗月、付春颖、杨香莲、任娅
评选对象:所有在校学生
二、院领导小组进行评审全院的奖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后5天内与学院联系,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音乐舞蹈学院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学院党委副书记电话:18720900720(学院 405办公室)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18296179897 (学院425办公室)
学院意见邮箱:821573727@qq.com
音乐舞蹈学院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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